重要公文訊息
法務部115年6月26日法檢決字第11500565410號函,蔡鴻燊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執行職務,並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駁回覆審之請求確定在案,停止職務期間自115年6月4日起。
公告日期:2026-06-30
法務部115年6月26日法檢決字第11500565410號函,蔡鴻燊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執行職務,並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駁回覆審之請求確定在案,停止職務期間自115年6月4日起。
法務部115年6月26日法檢決字第11500565410號函,蔡鴻燊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執行職務,並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駁回覆審之請求確定在案,停止職務期間自115年6月4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