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文訊息
法務部115年6月8日法檢決字第11500558930號函,黃暖琇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應予申誡,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1年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8小時研習確定在案。
公告日期:2026-06-10
法務部115年6月8日法檢決字第11500558930號函,黃暖琇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應予申誡,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1年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8小時研習確定在案。
法務部115年6月8日法檢決字第11500558930號函,黃暖琇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應予申誡,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1年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8小時研習確定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