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文訊息

法務部115年5月25日法檢決字第1150052510號函,方勝新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應予警告,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確定在案。

公告日期:2026-05-28

法務部115年5月25日法檢決字第1150052510號函,方勝新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應予警告,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確定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