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文訊息
法務部115年3月20日法檢決字第11500528210號函,林怡君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應予申誡,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一年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10小時研習確定在案。
公告日期:2026-03-24
法務部115年3月20日法檢決字第11500528210號函,林怡君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應予申誡,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一年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10小時研習確定在案。
法務部115年3月20日法檢決字第11500528210號函,林怡君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應予申誡,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一年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10小時研習確定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