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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113年5月21日法檢決字第11300554670號函,張凱婷律師申誡之處分。

公告日期:2024-05-27

法務部113年5月21日法檢決字第11300554670號函,張凱婷律師因違反律師法,業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應予申誡,並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駁回覆審之請求確定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