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文訊息
法務部112年11月8日法檢決字第11200629550號函,莊慶洲律師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10小時研習之處分。
公告日期:2023-11-14
法務部112年11月8日法檢決字第11200629560號函,莊慶洲律師因違反律師法,業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應予申誡,併於112年10月25日起一年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10小時研習。
法務部112年11月8日法檢決字第11200629560號函,莊慶洲律師因違反律師法,業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應予申誡,併於112年10月25日起一年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10小時研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