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文訊息
法務部112年1月30日法檢決字第11204504470號函,甘大空律師停止執行職務8月之處分。
公告日期:2023-02-02
法務部112年1月30日法檢決字第11204504470號函,甘大空律師因違反律師法,業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執行職務8月,並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駁回覆審之請求確定在案,停止職務期間自111年12月30日起至112年8月29日止。
法務部112年1月30日法檢決字第11204504470號函,甘大空律師因違反律師法,業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執行職務8月,並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駁回覆審之請求確定在案,停止職務期間自111年12月30日起至112年8月29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