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文訊息
法務部110年1月4日法檢決字第10904542800號函,余0賢律師停止執行職務4月之處分;李0侯律師停止執行職務2月之處分。
公告日期:2021-01-13
法務部110年1月4日法檢決字第10904542800號函,余0賢律師違反律師法,停止執行職務4月,停止職務期間自109年12月17日起至110年4月16日止;李0侯律師違反律師法,停止執行職務2月,停止職務期間自109年12月17日起至110年2月16日止。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20944&log=detail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