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文訊息
法務部109年12月28日法檢決字第10904542820號函,林0雄律師停止執行職務2月之處分。
公告日期:2021-01-05
法務部109年12月28日法檢決字第10904542820號函,林0雄律師違反律師法,業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停止執行職務2月之處分確定,停止職務期間自109年12月17日起至110年2月16日止。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20807&log=detail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