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文訊息

法務部109年2月14日法檢決字第10904506410號函,呂0斌律師警告之處分。

公告日期:2020-02-27

法務部109年2月14日法檢決字第10904506410號函,呂0斌律師違反律師法,業經臺灣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應予警告之處分確定。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13348&log=detail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