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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律師法修正於今日公布,即將生效,台中律師公會之會員費用、跨區執業費用之說明
公告日期:2020-01-15
敬致 各位會員大律師:
律師法之修正,總統府業於今日(109年1月15日)公布,將於109年1月17日生效。
生效之後,台中律師公會須依法通知各位會員,相關請填寫之書面。
在此謹先將生效後,台中律師公會依法之會員費用、跨區執業費用,向各位大律師說明如下
(此文先說明過渡期間之費用,亦即自生效日起至全律會之新章程產生前):
敬致 各位會員大律師:
律師法之修正,總統府業於今日(109年1月15日)公布,將於109年1月17日生效。
生效之後,台中律師公會須依法通知各位會員,相關請填寫之書面。
在此謹先將生效後,台中律師公會依法之會員費用、跨區執業費用,向各位大律師說明如下
(此文先說明過渡期間之費用,亦即自生效日起至全律會之新章程產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