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文訊息
- 2025-08-25 |法務部114年8月21日法檢決字第11400592470號函,劉育年律師停止執行職務1年之處分。
- 2025-08-11 |法務部114年8月7日法檢決字第11400587150號函,張建鳴律師警告之處分,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之處分。
- 2025-08-11 |法務部114年8月7日法檢決字第11400587140號函,邱捷律師申誡之處分,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之處分。
- 2025-07-24 |法務部114年7月21日法檢決字第11400578820號函,朱家弘律師停止執行職務3月之處分。
- 2025-07-24 |法務部114年7月21日法檢決字第11400578830號函,江東原律師停止執行職務8月之處分。
- 2025-04-23 |法務部114年4月21日法檢決字第11400542260號函,王奕淵律師因違反律師法,併於114年1月13日起1年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12小時研習。
- 2025-04-23 |法務部114年4月21日法檢決字第11400542250號函,管昱律師因違反律師法,併於114年1月13日起6個月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
- 2025-04-23 |法務部114年4月21日法檢決字第11400542240號函,呂承育律師因違反律師法,併於114年2月3日起6個月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
- 2025-02-06 |法務部114年2月4日法檢決字第11400510470號函,劉冠頣律師因違反律師法,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停止職務期間自114年1月22日起至114年5月21日止。
- 2025-02-03 |法務部114年1月17日法檢決字第11400505830號函,沈靖家律師停止執行職務3月之處分,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1年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12小時研習,停止職務期間自114年1月13日起至114年4月12日止。
- 2025-02-03 |法務部114年1月17日法檢決字第11400505820號函,陳振瑋律師停止執行職務6月之處分,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1年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12小時研習,停止職務期間自114年1月9日起至114年7月8日止。
- 2024-12-18 |法務部113年12月13日法檢決字第11300640070號函,徐仲志律師停止執行職務2月之處分,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停止職務期間自113年12月3日起至114年2月2日止。
- 2024-11-27 |法務部113年11月12日法檢決字第11300625130號函,王維毅律師申誡之處分,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2小時研習之處分。
- 2024-11-27 |法務部113年11月11日法檢決字第11300625140號函,温思廣律師申誡之處分。
- 2024-11-27 |法務部113年11月12日法檢決字第11300625130號函,謝昌育律師警告之處分,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之處分。
- 2024-11-27 |法務部113年11月12日法檢決字第11300627190號函,黃國城律師申誡之處分,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12小時研習之處分。
- 2024-11-27 |法務部113年11月15日法檢決字第11300627200號函,凌進源律師申誡之處分,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12小時研習之處分。
- 2024-11-12 |法務部113年11月8日法檢決字第11300623870號函,王晨桓自113年11月1日起停止執行職務。
- 2024-11-12 |法務部113年10月29日法檢決字第11300619560號函,鄭鴻威自113年10月21日起停止執行職務。
- 2024-11-12 |法務部113年11月4日法檢決字第11300621770號函,陳明彥律師停止執行職務2月之處分,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停止職務期間自113年10月28日起至114年2月2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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