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文訊息
- 2026-09-07 |法務部115年8月31日法檢決字第11500592160號函,郭泓志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應予警告,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確定在案。
- 2026-09-07 |法務部115年8月31日法檢決字第11500592150號函,盧永和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應予申誡,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確定在案。
- 2026-08-24 |法務部115年8月18日法檢決字第11500588070號函,王奕仁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應予申誡確定在案。
- 2026-08-24 |法務部115年8月18日法檢決字第11500588060號函,朱家弘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執行職務,停止職務期間自115年7月27日起。
- 2026-08-07 |法務部115年8月4日法檢決字第11500582450號函,簡大為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執行職務5月,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1年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8小時研習,停止職務期間自115年7月23日起至115年12月22日止。
- 2026-06-30 |法務部115年6月26日法檢決字第11500565420號函,林亮宇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應予申誡,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1年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12小時研習,並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駁回覆審之請求確定在案。
- 2026-06-30 |法務部115年6月26日法檢決字第11500565410號函,蔡鴻燊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執行職務,並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駁回覆審之請求確定在案,停止職務期間自115年6月4日起。
- 2026-06-10 |法務部115年6月8日法檢決字第11500558930號函,黃暖琇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應予申誡,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1年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8小時研習確定在案。
- 2026-06-09 |法務部115年6月1日法檢決字第11500555540號函,蔡清河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應予警告,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確定在案。
- 2026-05-28 |法務部115年5月25日法檢決字第11500552500號函,呂仲祐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應予申誡,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1年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10小時研習確定在案。
- 2026-05-28 |法務部115年5月25日法檢決字第1150052510號函,方勝新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應予警告,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確定在案。
- 2026-05-18 |法務部115年5月12日法檢決字第11500548660函,李念國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執行職務1年,並經被付懲戒人撤回覆審請求確定在案,停止職務期間自115年5月7日起至116年5月6日止。
- 2026-04-20 |法務部115年3月23日法檢決字第11500538410號函,楊東鎮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執行職務1年,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1年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12小時研習,並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駁回覆審之請求確定在案,停
- 2026-04-20 |法務部115年3月23日法檢決字第11500538420號函,劉璟葳(原名劉亞杰)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執行職務6月,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並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駁回覆審之請求確定在案
- 2026-03-25 |法務部115年3月23日法檢決字第11500529230號函,陳佳煒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執行職務6月,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1年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10小時研習,並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駁回覆審之請求確定在案,停止職務期間
- 2026-03-24 |法務部115年3月20日法檢決字第11500528210號函,林怡君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應予申誡,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一年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10小時研習確定在案。
- 2026-03-24 |法務部115年3月18日法檢決字第11500527530號函,蔡茂松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停止執行職務6月,停止職務期間自115年3月5日起至115年9月4日止。
- 2026-03-02 |法務部115年2月25日法檢決字第11500519660號函,閻道至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執行職務1年,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1年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12小時研習,並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駁回覆審之請求確定在案,停止職務期間
- 2026-02-13 |法務部115年2月12日法檢決字第11500516380號函,王育琦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執行職務10月,停止職務期間自115年2月2日起至115年12月1日止。
- 2026-02-12 |法務部115年2月6日法檢決字第11500516170號函,賴勇全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執行職務4月,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停止職務期間自115年1月28日起至115年5月27日止。
共1/13頁 ,共250筆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