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4-20 |法務部115年3月23日法檢決字第11500538410號函,楊東鎮(非會員)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執行職務1年,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1年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12小時研習,並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駁回覆審之請求確定在案,停
- 2026-04-20 |法務部115年3月23日法檢決字第11500538420號函,劉璟葳(原名劉亞杰)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執行職務6月,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並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駁回覆審之請求確定在案
- 2026-03-25 |法務部115年3月23日法檢決字第11500529230號函,陳佳煒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執行職務6月,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1年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10小時研習,並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駁回覆審之請求確定在案,停止職務期間
- 2026-03-24 |法務部115年3月20日法檢決字第11500528210號函,林怡君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應予申誡,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一年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10小時研習確定在案。
- 2026-03-24 |法務部115年3月18日法檢決字第11500527530號函,蔡茂松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停止執行職務6月,停止職務期間自115年3月5日起至115年9月4日止。
- 2026-03-20 |本會強烈譴責院內暴力,捍衛律師執業安全,特此聲明如下:
- 2026-03-02 |法務部115年2月25日法檢決字第11500519660號函,閻道至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執行職務1年,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1年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12小時研習,並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駁回覆審之請求確定在案,停止職務期間
- 2026-02-13 |法務部115年2月12日法檢決字第11500516380號函,王育琦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執行職務10月,停止職務期間自115年2月2日起至115年12月1日止。
- 2026-02-12 |法務部115年2月6日法檢決字第11500516170號函,賴勇全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執行職務4月,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停止職務期間自115年1月28日起至115年5月27日止。
- 2026-02-10 |法務部115年2月6日法檢決字第11500514560號函,蔡茂松因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於決議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
- 2026-02-10 |法務部115年2月6日法檢決字第11500514570號函,高宏銘律師停止執行職務2月之處分,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停止職務期間自115年1月16日起至115年3月15日止。
- 2026-01-26 |法務部115年1月22日法檢決字第11500507720號函,安玉婷律師申誡之處分,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8小時研習之處分。
- 2026-01-26 |法務部115年1月22日法檢決字第11500507730號函,鍾亞達律師申誡之處分,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8小時研習之處分。
- 2026-01-21 |【開會通知】115年3月21日10:30召開本會第32屆第3次會員大會
- 2026-01-16 |本會115年度會員健康檢查補助申領,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6年1月31日止,請會員多加注意養生保健把握享有本會提供之本項福利,請查照。
- 2025-12-24 |法務部114年12月19日法檢決字第11400642340號函,吳孟勳律師警告之處分,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之處分。
- 2025-12-24 |法務部114年12月19日法檢決字第11400642350號函,林靜歆律師停止執行職務6月之處分,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1年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12小時研習,停止職務期間自114年12月5日起至115年6月4日止。
- 2025-12-23 |法務部114年12月18日法檢決字第11400640670號函,康進益律師停止執行職務2月之處分,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停止職務期間自114年12月9日起至115年2月8日止。
- 2025-12-09 |115年度律師助理證使用及申領、補換發作業,如附件說明。(限本會會員申請)
- 2025-12-03 |【通知】檢送本會115年度平民法律扶助服務律師輪值表等三份(如附件【併於本會網站公告】),敬請依時到場協辦,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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