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律師公會易筋經氣功養生社

易筋經氣功養生社簡介

公告日期:2026-06-29

成立臺中律師公會易筋經氣功養生社說帖                        賴恭利律師115/05/26


一、緣起
       臺中律師公會(下稱本會)易筋經氣功養生社(下稱本社)發起人賴恭利律師,於法官退休前任職於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下稱臺中地院),為臺中地院社團「易筋經養生社」(民國90年創社)及「太極拳社」(110年創社,指導老師林麗雲教練,台灣陳氏太極拳發展協會理事長,現為台灣太極拳總會副理事長)之創社社長,在臺中地院及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下稱臺中高分院)推廣易筋經氣功養生20餘年。
       臺中地院「易筋經養生社」所習練之易筋經功法,相傳是由司法界金院長欽公傳授梁書記官長元生,再由梁官長傳授當時法院同仁黃書記官文棟(已退休,現為臺中市墨海藝術協會理事長,並為各機關、學校之易筋經氣功指導老師)、政風室郭科員章英(114年於臺中高分院政風主任任內退休),當時傳授之功法稱為「古法易筋經」(參附件一:古法易筋經)。
       末學於83年12月分發臺中地院豐原簡易庭任職,當時司法院正在推行裁判書製作電腦化,因使用電腦打字姿勢不當,造成右手發生俗稱「網球肘」之傷害。雖經醫療復健,但因工作需要仍持續大量操作電腦打字,久久不癒。翌年,因事務分配調回臺中地院本部任職,幸得第三代傳人郭師章英義務一對一個別教導,習得易筋經功法後,經練功2、3個月,「網球肘」症狀即不醫而癒。此後因勤加練習易筋經功法,身體質量逐漸改變增強,益發體驗易筋經之奧妙及益處,遂於90年間,成立「易筋經養生社」,並敦請尚在臺中地院任職同為第三代傳人之黃書記官文棟為指導老師,義務傳授推廣易筋經養生功法,嘉惠法院同仁。其後為便利同仁之需求,「易筋經養生社」分班上課練功,由末學另帶練一班同仁練功,並因此教學相長機會,更廣泛深入接觸研讀氣功原理,及學習其他氣功,漸窺氣功之深奧。由於「古法易筋經」原功法之節奏較快,對於年紀較長者,因身體機能及動作漸緩而較感吃力,復為配合呼吸吐納之調節,故在原有功法之基礎動作,調整功法節奏,及加入呼吸吐納,而發展出「六拍呼吸法古法易筋經」功法(參附件二:六拍呼吸法古法易筋經簡易功法要訣),除保有易筋經「外練筋骨皮」之原有功效外,並以六拍呼吸及和緩動作之練功方式,達到易筋經「內練一口氣」之調息養氣功效。
       末學帶練之易筋經氣功養生班,曾有本會之律師數位加位一同團練。律師工作在於提供專業法律服務以保障當事人權益,在案牘勞形之外,不免會接觸當事人間各種紛擾之負能量,須持續保有正氣,維護身心靈健康狀態,始能兼顧家庭、工作及人生成長。而正氣可以藉由日常運動鍛鍊以得,易筋經氣功是一種結合呼吸、意念與肢體運動之古老養生功法,核心功效為「強筋壯骨」、「疏通經絡」、「調和氣血」,長期練習能使全身筋絡堅韌、提升柔軟度、改善身體緊繃與疼痛,並達到內外兼修、增強免疫力、防病養生及延緩衰老之功效。故在律師工作之餘,同道團體練功,不僅能促進聯誼交流,更能彼此互勉強身保健,圓融人生成長。


、團體練功內容
       相較於其他動態運動而言,氣功屬於較靜態之運動,且因動作較為固定單調,得氣又不易,因而較難引人入勝。而初學氣功者,或因功法動作不熟,或因自身能量培養不足,較難感受氣感存在,容易放棄學習。經由團體聚合一同練功,在資深練功者帶領下,並因團體氣場共振效果,參與練功者較能有練功成就感。因此本社採取團體練功方式,社員彼此切磋琢磨,相互鼓勵,以增進學習氣功之質量。
       本社易筋經氣功團體練功,每週一次,定於每週五下午下班後17:15至19:15練功,地點在本會設於臺中司法大廈地下一樓之會議室。藉由兩個小時之練功,卸下一週工作之疲勞,排除負面能量,注入正面新能量,養精蓄銳,好整以暇,以備日後工作之新戰力。
       每次團體練功之內容為:(一)熱身,柔軟操,約10分鐘;(二)站樁,放鬆、調息凝神,練習吸呼吐納,約10分鐘;(三)初期教練,每週一式易筋經分式教學(約15分鐘);(四)易筋經功法全套練功,約25分鐘;(五)甩手功,約8分鐘;(六)養氣,培養並積蓄能量,約10分鐘,(七)收功,結束。


附件一:古法易筋經
附件二:六拍呼吸法古法易筋經簡易功法要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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