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律師公會高爾夫球隊

高爾夫球隊簡介

公告日期:2019-07-08

(一)臺中律師公會高爾夫球隊(簡稱中律隊),成立於民國88年,前身為「法友隊」。據臺中律師公會耆老廖亨道長回憶,「法友隊」大約是在民國51、52年間由幾位律師及法界前輩、社會賢達組成,以中部地區最老的球場-豐原高爾夫球場為主要球敘地點,其後因故於87年改組,88年起由林俊雄道長(已故)、林清華道長、廖亨道長等多位律師前輩,依公會章程成立,定名臺中律師公會高爾夫球隊(簡稱中律隊),首任隊長即由林俊雄律師擔任,不但捐贈全年度之比賽獎品外,球隊經費若有不足,均由其挹注,更不時充當新進或初學隊員之義務指導教練,對於高球隊的貢獻不餘力。他在球賽後聚餐時的註冊動作是一邊高舉酒杯,一邊喊出至招牌名言「做人要忠,打球要直,喝酒要乾(奸),大家乾啦」,相信不少隊友曾恭逢其盛。可惜天不假年,林道長已於前年仙逝,但所留下的紳士幽默風範,令後輩追念不已。

 

中律隊自88年成立迄今已二十年,球隊在林俊雄、廖亨、林清華、吳闖、劉憲璋、陳益軒、王通顯、吳瑞堯、蔡嘉容等歷任隊長賡續接手經營之下,會務穩健發展,除數次承辦全國律師聯誼賽外,於每年之律師節前後,也會邀請各公會愛好高球運動之律師同道參加本球隊之月例賽,達到聯絡同道情誼、交流各種業務資訊之目的。

本球隊的隊員,大致維持在20至30人左右,但近年來,因經濟景氣較差、各種休閒活動蓬勃發展、加上年輕律師執業環境不若前輩容易及高爾夫球運動耗時較久(一場球約4至5小時)、費用較高(中部地區約需2000元至2600元左右)等種種因素影響,加入高球運動之人口有迅速衰退現象,筆者識淺,已有四、五年未見年輕律師踏足高球運動,本球隊後起之秀之佼佼者,如楊承彬律師、陳隆律師、楊佳動律師等,均已在高球界打滾十餘年了,在他們之後,本球隊的明日之星,當屬近來加入的陳育仁律師及陳維鎧律師無疑,在他們之後,本球隊處於「等嘸人」之窘狀,更別提本球隊自成立迄今,從未見女律師道長加入,這是本球隊最大的遺憾。

 

(二)個人淺見以為,高球運動有下列點迷人之處:

  1. 可以一個人玩到死:

可以自已一個人玩到九十歲、甚至是老死的運動是什麼?羽球、網球好像蠻激烈的,而已至少要兩個人才能玩;象棋圍棋不用跑來跑去,但也需兩個人對弈才行(除非他是周伯通);游泳、跑步,可以一個人去游去跑,但八十歲以後,家屬應該會下禁足令了吧!所以,除了高爾夫球運動以外,應該沒有其他運動可以相提並論了;有人問,八、九十歲真的可以下場打高球?可以的,不信,可以問問廖亨前輩。

 

其實,高球運動只要姿勢正確,順著身體的自然擺動,即可將球擊出,並不需使用蠻力,因此,即使年老了,一樣可以下場打球。我們常在電視轉播上看到身材嬌小的女子選手可以以很優美的、很順暢的揮桿姿勢,亳不費力的把球打得老遠,即可證明。

  1. 可以在大自然中任你開懷吼叫,甚至可以大罵某某人王O蛋,不用擔心被當成瘋子或被告(當然要適可而止,否則遭以神精病強制送醫,即非本文原意):

律師職業,處理的是別人的麻煩事,工作場所不是法院就是水泥圍起的辦公室,都是在大庭廣眾環視之下,言行難免有所顧忌,此時,走出戶外到一個「無人熟識的所在」晃晃,應是舒緩工作壓力的良方。

 

高爾夫球場大多設在郊區或山區,基本配備就是上則藍天白雲,下則綠草如茵、樹林花鳥環繞的空曠大自然,應是放鬆心情的首選;下場之後,除了同組的球友外,其他人等都相距至少百米以外,因此,同組球友除了可以交換法律意見外,常見的是,彼此玩鬧喧囂,把工作時或辦案中受到的有無理的怨氣或不如意,在山野中盡情的吼吼叫叫,甚至可以使用公開情合不能用的字眼叫叫罵罵,如果丹田夠力的話,搞不好還可以聽到自已微弱的山谷回聲,這是在都市職場中或其他運動中做不到的,而高爾夫球場可以。

【費用及經費】

本球隊隊費,目前為每年新台幣3000元(這是全國最低的隊費了)。此外,臺中律師公會每年會依社團補助辦法等規定撥付相關補助款。

回上一頁